[通知]关于加强实验室预防性消毒工作的提示 实安办[2022] 5号

发布者:陈岸庆发布时间:2022-04-19浏览次数:13


各学部、学院、系所、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公共创新服务平台: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根据上海市关于预防性消毒工作部署,按照学校预防性消毒工作专班要求,我校实验室已开展分阶段、分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为切实将消毒工作落实到位,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制定个性化消毒方案

(一)考虑到实验室有大型精密仪器、化学药品、动物标本等特殊性及危险性,各实验室负责人需在所属院系指导监督下,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消毒方案,需包含实验室内仪器设备、药品、实验废弃物等特殊性物品消毒及实验室内场所一般性消毒,并指导实验室工作人员具体实施。

(二)实验室一般性预防性消毒工作可参照以下执行:

1.消毒频次: 每日至少一次。

2.消毒方式:

通风柜外表面、实验室桌面、门把手、窗户把手、水龙头、电源开关等人员经常性接触部位,选择合适的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

具备喷洒式消毒条件的实验室可采用喷洒消毒的方式(若将酒精作为消毒液使用时,须注意明火)。

二、分阶段开展消毒工作

(一)封闭管理期间

所有已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在所属院系指导监督下,根据个性化消毒方案,每日实施消毒工作。

如有新增确要开放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在申请实验室开放时,需在所属院系指导监督下,做好实验室启用前的个性化消毒方案,开展一次全面消毒,之后做好每日消毒工作。

(二)恢复线下教学科研秩序

若疫情稳定,我校全面恢复线下教学科研秩序,所有实验室需根据学校安排,在所属院系指导监督下,做好实验室启用前的个性化消毒方案,开展一次全面消毒,首次进入实验室前按方案实施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工作。

   三、做好其他预防性消毒工作

(一)实验室内人员不宜集中,需保持安全距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二)实验室每天应至少通风两次,每次时间不小于30分钟。

(三)实验室外如走廊等公共场所参照学校其他公共场所消毒方案进行消毒。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需做好每日消杀台账,可参照附件1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2419


附件1.实验室消毒记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