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第三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维修基金拟资助设备公示

发布者:陈岸庆发布时间:2022-11-11浏览次数:10


为保障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和高效运转,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学校制订了《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华师实设〔20193 ]。针对各单位提交的大型仪器维修申请,学校从仪器的年平均使用机时、开放共享率、开放共享服务收入、大仪管理成效等指标进行评定,确定大仪开放共享维修基金资助比例,剩余部分依据成本分担原则由机组自付。

现对本次维修基金拟资助4台(套)仪器设备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所在单位

1

原子吸收光谱仪

上海市城市化生态过程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

2

总有机碳分析仪

上海市城市化生态过程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

3

高分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ELEMENT 2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4

气体吸附分析仪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21118日(星期五)16:3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实验室与装备处反映。

联系人:洪家祺、赵燕燕

邮箱:jqhong@admin.ecnu.edu.cnyyzhao@bio.ecnu.edu.cn

电话:54836195/54836194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实验室与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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