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共享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陈岸庆发布时间:2018-11-16浏览次数:85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上海市促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规定》,提高我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组织开展我校2017-2018年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提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的管理单位。

 (二)先进个人:直接从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有关工作的机组工作人员(技术类)和管理人员(管理类)。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积极开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工作,为做好共享服务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障和条件保障。

  2. 共享服务工作有效,网上申报的服务量大、服务样品数高、对外服务机时多,服务事例突出。

  3. 201771-2018630日期间对外服务量在全校机组中排名前列。

  4. 有专门的对外共享服务管理制度和共享服务内部激励措施,贯彻执行效果好。

  5. 及时在网上更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基本信息。

  6. 积极配合我校仪器共享管理平台、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平台等相关工作的单位。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机组工作人员(技术类)

1)积极开展对外共享服务,业务素质好,所属机组的服务量在学校机组中排名前列。

  2)服务态度好,服务优质高效,获得用户好评,没有不良投诉情况发生。

  3)积极向用户宣传学校相关政策,及时提供优质服务案例。

  4)积极开展用户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5201771-2018630日期间对外服务量在全校机组中排名前列。

2、机组管理人员(管理类)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所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在201771-2018630日期间总体服务量排名前列。

  2)热爱科技资源共享事业,能够有效组织本单位的共享服务数据填报。

  3)及时总结挖掘优质服务案例,主动向社会进行宣传推广。

三、评选流程

请各单位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原则上各实体单位限报1人,若单位下属机组较多,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并排序,人数不超过3人。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申报先进的表格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将材料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设处在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材料接收

电子材料接收:hmzhao@admin.ecnu.edu.cn

纸质材料接收:闵行校区后勤综合楼101

截止时间:20181130

联系人:赵杭美    联系电话:5434524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115


附件:

附件1:2017-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2017-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个人申请表(管理类).doc

附件3:2017-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个人申请表(技术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