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东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实体单位大型仪器使用面积核定的通知

发布者:陈岸庆发布时间:2018-11-26浏览次数:64



各单位: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华师国资[2018]5号(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用房是指实体单位大型仪器、专业设备以及特殊设施用房,实体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学校原则上按照大型仪器设备投影面积的两倍核算其用房面积,特殊仪器根据特殊需要论证确定。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华师设[2014]3号)(附件2),单价10万以上仪器设备为大型仪器设备。学校公用房核定工作小组整理确认了全校实体单位列表(附件3),请各单位安排人员进行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面积核定,核定结束填写附件《大型仪器设备数据报送表》(附件4),反馈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给实设处,实设处将根据各单位反馈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并组织核查。

设备卡片信息查询路径:管理员登录公共数据库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平台----卡片管理----卡片查询(部门)----点击“导出”,选择需要导出的字段,点击保存。

本次核查数据的基准日为20181031日。所有上报数据(电子版+纸质签字盖章版)请于123日(周一)下班前反馈到实设处。有其他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电子表格接收邮箱hmzhao@admin.ecnu.edu.cn

纸质表格接收地址:

中北校区办公北楼5106     薛  云   62232461

闵行校区后勤综合楼101室         赵杭美   5434524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1-26


附件1: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1).pdf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compressed.pdf

附件3:实体单位列表定稿.xlsx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公用房核定大型仪器设备数据报送表(单位名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