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华师国资[2018]5号(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用房是指实体单位大型仪器、专业设备以及特殊设施用房,实体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学校原则上按照大型仪器设备投影面积的两倍核算其用房面积,特殊仪器根据特殊需要论证确定。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华师设[2014]3号)(附件2),单价10万以上仪器设备为大型仪器设备。学校公用房核定工作小组整理确认了全校实体单位列表(附件3),请各单位安排人员进行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面积核定,核定结束填写附件《大型仪器设备数据报送表》(附件4),反馈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给实设处,实设处将根据各单位反馈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并组织核查。
设备卡片信息查询路径:管理员登录公共数据库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平台----卡片管理----卡片查询(部门)----点击“导出”,选择需要导出的字段,点击保存。
本次核查数据的基准日为2018年10月31日。所有上报数据(电子版+纸质签字盖章版)请于12月3日(周一)下班前反馈到实设处。有其他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电子表格接收邮箱hmzhao@admin.ecnu.edu.cn
纸质表格接收地址:
闵行校区后勤综合楼101室 赵杭美 5434524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1-26
附件1: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