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设备部分)的通知

发布者:陈岸庆发布时间:2023-07-27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启动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设备部分)相关工作,因今年具体填报口径还未正式下达,现根据以往工作要求提前做如下说明,后续如有变动,将及时另行通知,具体如下:

  1. 各单位或个人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购置单价大于等于50万元的设备,均应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特别注意:已申报2023年购置计划但当年未执行且2024年仍计划购置的设备需要重新填报);

  2. 请各单位或个人先按照“附件1 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填报内容表”准备相关文字内容,购置设备参考单价大于等于50万元的,必须准备设备预期使用频率、设备主要规格参数、购置设备必要性等内容,并提交查重报告和报价单(参考附件3,注意:查重报告和报价单中设备名称须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设备名称保持一致)

  3. 请各单位统计2024年大型设备的拟报废计划,填写“附件2 2024年拟处置大型设备数量统计表”中“计划处置数量”(注明拟报废数量即可,请勿回复本邮箱),邮件发送至 jqhong@admin.ecnu.edu.cn, 邮件标题注明“2024年拟处置大型设备数量统计表---院系所”;

  4. 根据最新通知要求,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模块正在进行升级,系统将于731-810日期间开启,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进行填报;

  5.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未纳入报废或新增计划的大型设备将不允许报废或购置,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填报工作,按时完成填报。


联 系 人:洪家祺(622324615483619515026797920

     戴 奇(5434524818116150859

邮  箱:jqhong@admin.ecnu.edu.cn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3726


附件1 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填报内容表.

附件2 2024年拟处置大型设备数量统计表.

附件3 查重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