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实验室与装备处(以下简称:装备处)归口管理与教学实验室建设有关的实验、实践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家具购置。申报单位须紧密对接国家地方发展战略及重大需求,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学校重点建设学科领域,做好项目规划,充分论证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
1.申报项目需符合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资金支持的方向和政策范围,符合学校、学院双一流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
2.项目申报资料内容完整,须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3.项目不得用于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日常经费支出,单个项目申报金额需在100万元(含)以上。
二、申报管理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实行开放申报、项目库管理模式。装备处和教务处围绕学校学科发展做好项目的统筹规划,优先上报与实验实践教学紧密相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2025年度未安排的项目将作为项目储备纳入学校项目库管理。
三、申报流程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组织项目申报,填写《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格为2023年度的版本,后续如有变化将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并附相关报价单(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至少有3家报价),于2024年5月30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yang@admin.ecnu.edu.cn。
联系人:杨淑慧
联系电话:54345246
实验室与装备处
教务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