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弘扬先进,树立标杆,激励全校各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安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工作中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列入学校建制的各类实验室(中心)、校级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下属中心、院级公共服务平台。
(二)先进个人:从事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学人员。
二、表彰名额及推荐方式
先进集体:含实验室建设管理类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类,表彰总数不超过10个。
先进个人:含实验室建设管理类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类,表彰总数不超过15名。
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原则上各单位每类限推荐1个。若单位下属机构或者人员较多,每类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并排序上报。
三、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照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四、评选方式
申报材料经各单位推荐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实验室与装备处,由实验室与装备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于2025年3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装备处。纸质版材料一份,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闵行校区行政楼323室/普陀校区办公北楼5104室,电子版材料报送至装备处邮箱:sbc@ecnu.edu.cn,邮件主题写明: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联系人:
孔利利54345245
洪家祺62232461/54836194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5年2月20日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5、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先进个人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