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升购置大型仪器设备(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规范可行性论证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及《华东师范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项目)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华师设[2017]6号)》规定,我处组织建设了“可行性论证管理系统”以实现可行性论证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现拟全校范围内开展系统的上线运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自2020年1月1日起上线运行,届时我校大型仪器设备(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均需通过系统完成。
平台适用范围
凡申请购置金额预算30万(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项目),无论何种经费来源,均需进行线上可行性论证预审,预审通过后,组织专家论证,然后提交材料,在该系统完成论证信息及材料填报。
基本流程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申购管理---新增可行性论证---实设处初审(对项目可行性、是否重复购置论证等进行判断)---申请人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材料---录入论证结论并上传论证材料---进入申购单审核流程。详细流程及操作步骤可参见附件用户手册。
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建议和意见,欢迎致电。联系人:陈岸庆(62232092/62092)、杨淑慧(54345245/8524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