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关于安全检查中发现超期未检气体钢瓶的通报

发布者:陈岸庆发布时间:2022-03-02浏览次数:202


各单位:

实验室与装备处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上海某光气体有限公司在我校违规销售使用超期未检高纯氩气气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气瓶进入实验室后,实验室师生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因此实验室与装备处郑重提醒广大师生:接收气体钢瓶前,一定要对钢瓶进行验收,验收时请关注以下事项:

1.  是否有钢瓶出厂合格证明和定期检验合格标识。

2.  所有钢瓶颜色和字体清楚,并标注最高工作压力、温度、介质。

3.  钢瓶油漆完好,表面是否有大量锈蚀。

4.  未使用的钢瓶应有钢瓶帽并拧上。

5.  钢瓶配有上下两个防震圈。

6.  气瓶手柄、气嘴、开关等配件是否完好。

7.  气瓶运输配送是否合规。 包括但不限于:气瓶轻装轻卸;从运输车卸载到实验室搬运过程中必须用气瓶推车运输;2瓶装小车严禁搬运3只及以上钢瓶;严禁碰撞、抛掷、溜坡、拖拽、横倒在地上滚动。

若发现以上或其它违规问题可拒绝接收。若供货商不肯配合,可拨打装备处电话54345245进行投诉。

装备处已联系该气体公司,责令立即整改,并要求其开展对销往我校气体钢瓶的安全自查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送气换气人员具备必要的气瓶运输、储存、经销条件和使用安全知识,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对实验室师生也进行了相关安全教育。

因上海某光气体有限公司整改态度较好,装备处对其作出禁售一个月的处罚措施。请广大供货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实验室与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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