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任倩琳发布时间:2026-03-02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科技创新和实践教学的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积极研制和改造实验仪器设备,创新实验技术与实验方法,提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我校实验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华师装备[2022]13号)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立项内容及遴选标准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或直接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每人每年限主持申报1项。

2.项目研究内容应为实验仪器设备、装置、装备、教具的研制与开发;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功能开发与技术拓展;实验技术和方法的创新及综合性实验项目的开发;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和资源开发;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资源开放共享、实验安全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等。

3.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与实验室工作、实践教学密切相关,切实可行,具有创新性。

4.实验室与装备处组织专家评审时,将充分考虑项目成果,鼓励实物、软件和专利形式;优先支持教学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的研制开发、技术改造与功能扩展类项目。

5.已列为各级教研或科研项目,或已是教研、科研项目中的一部分,或与往年立项项目内容重复,或当年度已在实验室与装备处获得仪器创制维护项目立项的,将不予受理申报或立项。

二、申报要求

各单位负责组织做好本次申报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原则上各单位限推荐1项。实验技术人员数量较多的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并排序上报。

三、项目周期与经费支持

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纯软件类项目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其他类型项目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最终立项金额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不足部分鼓励院系配套支持。项目经费的使用须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成果与验收

项目验收采取现场考察、集中答辩和演示等验收鉴定方式,由实验室与装备处组织专家组实施。验收鉴定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水平、可靠性、安全性及综合效益等。

五、延续申请资助项目

2025年度受资助且未结题的项目中,若个人考虑项目具备进一步培育价值,须再次提交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获得资助,其中项目名称和研究方向应与2025年度受资助的项目保持一致;最终能否延续立项及经费由专家评审意见决定。

、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2026)》(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对申报的项目审核、汇总(附件3)、排序和签署意见后报送实验室与装备处(普陀校区办公北楼5104室、闵行校区办公楼32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qchen@admin.ecnu.edu.cn。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316日,逾期不予受理。

3.实验室与装备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后进行公示。

联系人:陈徐强

联系电话:54345245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2026)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2026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632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pdf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2026版).doc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20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