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华师国资[2018]5号,大型仪器设备用房是指实体单位大型仪器、专业设备以及特殊设施用房,实体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学校原则上按照大型仪器设备投影面积的两倍核算其用房面积。
为充分详实掌握我校大型仪器占地面积情况,将由实设处与国资处对于我校大型仪器占地面积情况进行分批次统计与核实。
具体方法及要求如下:
1.统计范围:2019年5月31日前入账,单台设备总价≧50万元,并且设备投影面积≧5m2的大型仪器设备。关于投影面积测量方法见附件说明。
2.大型仪器设备卡片信息查询路径:管理员登录公共数据库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平台----点击“卡片管理”----点击“设备卡片管理”----点击“卡片查询(部门)”----点击“查询”----选择导出条件----点击“导出”。
3.上报时间:截止2019年7月15日
4.上报材料:电子表格1份+纸质表格1份(加盖公章)
纸质表格接收:中北校区办公北楼5106室, 薛云62232461
闵行校区行政楼323室,洪家祺5434524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6-13
附件:
1.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公用房核定大型仪器设备数据报送表1.xls
3.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