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已开始(详见附件1),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迎接教育部现场检查,现就今年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1、即日~5月7日,请各单位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无法短期整改的问题,须制定整改计划,最后撰写学院实验室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
2、5月10日~14日,实设处将组织专家、第三方安全检查专业机构等,对学校各实验室开展复查,查漏补缺,并撰写学校的自查自纠报告上报教育部;请学院准备好工作台账备查。
3、5月15日~5月31日,迎接教育部现场检查;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或自查自纠未达到要求的高校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所以前期自查自纠工作尤为重要,请各单位务必认真落实自查工作。
4、6月份完成现场检查问题整改。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本轮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学校安委会秘书处关于五一假期前开展安全自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建立自查台账,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及生物安全相关场所;完善管制化学品使用台账,确保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到位。
三、其他
各单位纸质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签字盖章后,于5月7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反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闵行校区办公楼323室,中北校区办公北楼5104,电子版发送至xqchen@admin.ecnu.edu.cn邮箱。
联系人:孔利利、王真真、陈徐强
电 话:54345245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2: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