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9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张静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235

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工作部署惯例,每年7月初要求填报下一年的部门预算。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今年将提前启动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18-2020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含“六大专项”)或其他资金来购置车辆通用设备单价5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要填报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

    1、六大专项包括: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设备、信息、保卫、后勤、基建等)、双一流引导专项(发展规划部)、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教务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技处、社科处)、捐赠配比专项和高校管理改革绩效拨款。

    2、请各单位统计2019年车辆及设备(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拟报废新增计划,填写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总表及明细表,可将2018年未能纳入预算的以及2019年计划新增的全部统计在内,在明细表中逐项填写。

    3、请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统计截止201861日的车辆及设备(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存量情况,填写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总表。

    4、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未纳入报废或新增计划的车辆及设备(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将不允许报废或购置,望重视。

    5、请于2018630日前将填写好的表格邮件反馈。邮件主题请注明“2019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单位名称”,便于统计汇总。

请对此次填报工作引起重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2019年未纳入新增资产配置的设备(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将不允许购置。

联系人:戴奇

联系电话:5434524618116150859

邮箱:qdai@admin.ecnu.edu.cn

附件:

    附件1.新增车辆明细表.xls

    附件2.新增设备明细表.xls

    附件3.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总表.xls

    附件4.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分类目录.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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