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工作部署惯例,每年7月初要求填报下一年的部门预算。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今年将提前启动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18-2020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含“六大专项”)或其他资金来购置车辆、通用设备(单价50万元及以上)和专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要填报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
1、六大专项包括: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设备、信息、保卫、后勤、基建等)、“双一流”引导专项(发展规划部)、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教务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技处、社科处)、捐赠配比专项和高校管理改革绩效拨款。
2、请各单位统计2019年车辆及设备(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拟报废和新增计划,填写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总表及明细表,可将2018年未能纳入预算的以及2019年计划新增的全部统计在内,在明细表中逐项填写。
3、请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统计截止2018年6月1日的车辆及设备(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存量情况,填写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总表。
4、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未纳入报废或新增计划的车辆及设备(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将不允许报废或购置,望重视。
5、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表格邮件反馈。邮件主题请注明“2019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单位名称”,便于统计汇总。
请对此次填报工作引起重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2019年未纳入新增资产配置的设备(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将不允许购置。
联系人:戴奇
联系电话:54345246、18116150859
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