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全方位推动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构建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华师装备〔2022〕5号),树立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示范标杆,进一步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创建安全环保健康的实验室环境,经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共有3间实验室入选为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标杆实验室”,现予以公示如下(按实验室负责人姓氏笔画排序):
编号 | 所在单位 | 实验室负责人 | 校区/楼宇/房间号 |
1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李迪 | 闵行校区化学楼205-207室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李超 | 闵行校区生科楼234-236室 |
3 |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 张秋卓 | 闵行校区资环楼440室 |
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16:3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实验室与装备处反映。
联系人:孔老师 邮箱:llkong@admin.ecnu.edu.cn,电话:54345245。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