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型科学仪器(以下简称“大仪”)开放共享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申请,提高维修基金审核效率及管理透明度,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决定于2024年8月29日启用大仪维修基金线上申请功能。
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1.凡纳入我校仪器共享管理系统且基本信息准确、完整,使用记录齐全,使用效益高并对校内外开放共享的大仪均可申请使用开放共享维修基金。
2.大仪发生故障后应及时在我校仪器共享管理系统变更仪器状态(正常/待修),并填写详细故障情况及维修进度。
二、申请流程
1.申请单填报
登录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填写大仪维修基金申请单。
2.审核、公示
(1)申请人提交申请单,经费负责人及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装备处审核并确定补贴额度。
(2)申请结果经网上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执行。
3.经费拨付
装备处根据补贴金额完成经费拨付并通知申请人。
三、经费管理
1.原则上资助比例不高于维修金额的 50%。
2.申请人应尽快使用补贴经费和配套经费一次性完成报账手续。
3.开放共享维修基金仅用大仪原有功能损坏的修复,不包含功能的扩展、升级等。
4.维修经费不得挪用,对于维修项目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54836194
邮箱:yyzhao@admin.ecnu.edu.cn
五、其他
1.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线上申请操作手册》。
https://ssc.ecnu.edu.cn/86/95/c32834a624277/page.htm
2.请各单位及申请人高度重视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强大仪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高大仪使用效益和开放共享水平。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