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信息化开启危化品线上采购调控的通知

发布者:任倩琳发布时间:2026-05-12浏览次数:22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中9.3.3“同一防火单元内,危险化学品(不含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原则上不应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或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5L或25Kg。”和9.5.3“易制爆化学品存量合规,单个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量不超过50kg。”的要求,经研究讨论,现就危化品线上采购调控事宜通知如下:

2026年5月20日起,实验室与装备处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上述规定,在实验室安全助理系统中设定危化品及易制爆化学品存量上限,依托实验室安全助理系统实验耗材采购管理平台的信息互通功能,对各类危化品采购量实行线上限管控,坚决防范超量存储隐患,杜绝因存量超标引发的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

综合考虑各实验室空间条件、实验需求及部分专业特点,若系统设定的存量上限不足以维持各实验室日常实验周转,可提交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院系盖章的《危化品和易制爆化学品存量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1),由实验室与装备处相关人员对存量上限进行调整。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危化品采购、储存的统筹管控,确保各项安全要求落地见效。

联系人:王真真54345245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6年5月12日


附件1.危化品和易制爆化学品存量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2026年5月1日起施行).pdf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docx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华师装备〔2023〕12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