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四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维修基金拟资助设备公示

发布者:陈岸庆发布时间:2024-09-27浏览次数:10


为保障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和高效运转,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学校制定了《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华师装备〔2023〕5 号]。针对各单位提交的大型仪器维修申请,学校从仪器的年平均使用机时、开放共享率、开放共享服务收入、大仪管理成效及上年度单位大仪效益考核结果等指标进行评定,确定大仪开放共享维修基金资助比例,剩余部分依据成本分担原则由机组自付。

现对本次维修基金拟资助1台(套)仪器设备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所在单位

1

光谱仪荧光及薄膜透反射系统


纳光电集成与先进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16:3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实验室与装备处反映。

联系人:赵燕燕

邮箱:yyzhao@admin.ecnu.edu.cn

电话:54836194


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pdf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