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163-1996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1-25批准 1996-10-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常用压缩气体的分类和FTSC编码。
本标准适用于以气瓶充装的永久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
这种分类和FTSC编码,集中反映了瓶装压缩气体综合的安全性能,有助于辨认气体的共性和个性,防止混淆。旨在于加强气瓶、气瓶附件的安全设计和安全预测,实施气体充装和使用方面的安全管理,指导压缩气体有序地扩展。
此分类是混合气配制的基础。
本标准不适用于消防气体、吸附气体。
2 术语
2.1 瓶装压缩气体
用气瓶充装的永久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的统称。
2.2 永久气体
临界温度小于-10℃的气体。
2.3 液化气体
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的气体,是高压液化气体和低压液化气体的统称。
2.3.1 高压液化气体
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气体。
2.3.2 低压液化气体
临界温度大于70℃的气体。
2.4 溶解气体
在压力下溶解于气瓶内溶剂中的气体。
3 分类原则
根据压缩气体在气瓶内的物理状态和临界温度进行分类,按其化学性能、燃烧性、毒性、腐蚀性进行分组;按FTSC编码标示每种气体的基本特性,以此作为分类依据,构成系统的综合分类。
3.1 第1类 永久气体
a组 不燃无毒和不燃有毒气体;
b组 可燃无毒和可燃有毒气体。
此类气体在充装时以及在允许的工作温度下贮运和使用过程中均为气态。
3.2 第2类 液化气体
3.2.1 高压液化气体
a组 不燃无毒和不燃有毒气体;
b组 可燃无毒和自燃有毒气体;
c组 易分解或聚合的可燃气体。
此类气体充装时为液态,但在允许的工作温度下贮运和使用过程中随着温度的升高,超过临界温度时蒸发为气态。
3.2.2 低压液化气体
a组 不燃无毒和不燃有毒、酸性腐蚀气体;
b组 可燃无毒和可燃有毒、碱性腐蚀气体;
c组 易分解或聚合的可燃气体。
此类气体在充装时以及在允许的工作温度下贮运和使用过程中均为液态。
3.3 第3类.溶解气体
a组 易分解或聚合的可燃气体。
3.4 FTSC数字编码
气体的FTSC编码是按燃烧性、毒性、状态和腐蚀性的英文词组取字首简称而来。FTSC编码由四位数字按顺序组成,直接标示了每种气体的基本特性。
3.4.1 编码的依据
编码依据下面四个基本特性:
燃烧性——根据燃烧的潜在危险性,分为不燃、助燃(氧化性)、易燃、自燃、强氧化性、分解或聚合六个类型。
毒性——根据接触毒性的途径和毒性大小,按急性毒性(一次染毒)吸入半数致死量浓度LC50分为无毒、毒、剧毒三个等级。
状态——根据瓶内充装气体的状态和在20℃时瓶内压力的大小分为七个类型。
腐蚀性——根据气体不同的腐蚀性,分为无腐蚀、酸性腐蚀(卤氢酸腐蚀和非卤氢酸腐蚀)、碱性腐蚀四个类型。
3.4.2 编码的含义
编码的含义见表1和附录A(补充件)。
表1 FTSC数字编码
附录A
压缩气体分类
(补充件)
A1 第1类 永久气体
临界温度小于-10℃的气体,详见表A1。
表A1
A2 第2类 液化气体
A2.1 高压液化气体
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气体,详见表A2。
表A2
A2.2 低压液化气体
临界温度大于70℃的气体,详见表A3。
表A3
注:1)只限于瓶阀出气口,氨和溴甲烷虽然是可燃的,但在螺纹接头方面,全是作为不燃气体加以处理。
A3 第3类 溶解气体
在压力下溶解于气瓶内溶剂中的气体,详见表A4。
表A4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北京氧气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洋、陈保仪、何道善、王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