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开放仪器测试券”年终结算的通知
各院系及开放仪器机组:
年末将至,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精密仪器设备实行开放使用和使用费补贴办法》(下简称《办法》),2007年度发放的“开放仪器使用券”即将结算,请各院系开放仪器机组,将所收的“开放仪器使用券”汇总后与“开放仪器工作记录表”,于2008年元月9日前交设备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孙荣观处进行结算。按照《办法》中“开放仪器使用券”当年使用有效的规定,没有完成使用券额度的老师,可以将“开放仪器使用券” 续存在要使用的开放仪器机组那里,以便继续使用。为使结算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院系、开放仪器机组尽快完成此项工作。
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