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实验中心:
2008年度学校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1. 申请人提交《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申请书》至学院,由学院评审、排序后在
2. 设备处在
3. 具体申报事项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
设备处
各院、系、实验中心:
2008年度学校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1. 申请人提交《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申请书》至学院,由学院评审、排序后在
2. 设备处在
3. 具体申报事项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
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