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开放仪器测试券”年终结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3浏览次数:15

关于2009年“开放仪器测试券”年终结算的通知

各院系及开放仪器机组: 

 2009年度发放的开放仪器使用券即将结算,请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精密仪器设备实行开放使用和使用费补贴办法》(下简称《办法》),将所收的开放仪器使用券汇总后与开放仪器工作记录表,于20091231前交设备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赵杭美处进行结算。按照《办法》中开放仪器使用券当年使用有效的规定,没有完成使用券额度的老师,可以将开放仪器使用券续存在要使用的开放仪器机组那里,以便继续使用。

2.对校外单位提供仪器共享服务工作的机组,请将于20091231前发生的各次服务情况在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中备案。没有备案的不予结算。

为使结算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院系、开放仪器机组尽快完成此项工作。

接待时间:

闵行校区:星期二、四(全天);三(上午)

中山北路校区:星期一、五(全天)

设备处

200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