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3浏览次数:570

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和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从事化学危险品试验或生产的教职工、学生应当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方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在试验和生产场所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安全员应具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知识。

兹定于2010310(星期三)下午2:30在中山北路校区理科大楼A508室,请市公安局和校危险品仓库的同志来校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涉及化学危险品的教学、实验、科研和生产场所及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培训重要,请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准时参加。

设备处

20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