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重点实验室(基地)、各级实验教学中心:
为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下学期开学初实验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就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实验室工作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三废”等安全管理制度。
2、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组织力量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一切水、电、气阀、门窗,无需使用的实验室,对实验室的门要加封条,建立巡查值班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实验室安全。
3、假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开放登记工作;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确保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主任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各实验室、机房的门钥匙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
4、高度重视建立实验室管理台帐,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放射性物质台帐等。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台帐,要明确保管人,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禁止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实验室人员必须明确并知晓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和危险点。
5、各单位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同时报设备处、保卫处。
6、因岗位变更、人员调整,各单位应组织相应实验室资产和文档资料等的交接工作,避免出现资产损失与资料流失现象的发生。同时,将新调整的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名单和联系方式报设备处备案。
附:设备处值班电话
值班时间 | 值班电话 | |
中北 | 闵行 | |
7月12日-16日 | 63271 | 85242 |
7月19日-23日 | 62092 | 85245 |
7月26日- 30日 | 62441 | 85247 |
8月2日-6日 | 62441 | 85218 |
8月9日-13日 | 62451 | -- |
8月16日-20日 | 63271 | 85218 |
8月23日-27日 | 62092 | 85247 |
8月30日-9月2日 | 62461 | 85247 |
设备处
201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