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安全培训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3浏览次数:31

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安全培训通知

各高校、区县教育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市政府第29号令),落实2011年市政府首要任务,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做好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与市消防部门联系,定于6月9(星期四)——和10(周五)日,假东华大学举办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化学生物等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员、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经营单位化学危险品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2009年12月以前培训、尚未复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考核:

第一天:安全形势和《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与管理。

第二天:常见化学品火灾、泄漏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防范;化学危险品事故的灭火及应急处理。

三、上课时间和地点:

定于6月9(周四)——6月10(周五)上课;

上课时间:上午8∶30——下午4∶006月9日上午8∶30前报到注册,6月10日下午考试。

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西路1882号)旭日楼102室。

四、培训费用与教材:

培训费用:250元/人,教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选编》、《危险化学品消防》;由上海市消防学校提供教材、组织考试,考试合格颁发市消防局核准的化学危险品使用操作证。

参加培训人员需准备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好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报到时交工作人员。

请各单位组织好有关人员参加学习,并把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时反馈,以便做好课务和教室安排。

 

上海市教委安全办

市学校安全咨询服务中心

2011年5月23

 

                                                                             

 

     

 

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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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请于63日前寄往:

上海市学校安全咨询服务中心(瞿溪路350号19楼,邮编:200011)

联系人:冯志祥、杨耀昆  

电话:5307005413301612611   传真:5307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