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区县教育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市政府第29号令),落实2011年市政府首要任务,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做好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与市消防部门联系,定于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化学生物等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员、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经营单位化学危险品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2009年12月以前培训、尚未复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考核:
第一天:安全形势和《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与管理。
第二天:常见化学品火灾、泄漏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防范;化学危险品事故的灭火及应急处理。
三、上课时间和地点:
定于
上课时间:上午8∶30——下午4∶00;
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西路1882号)旭日楼102室。
四、培训费用与教材:
培训费用:250元/人,教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选编》、《危险化学品消防》;由上海市消防学校提供教材、组织考试,考试合格颁发市消防局核准的化学危险品使用操作证。
参加培训人员需准备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好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报到时交工作人员。
请各单位组织好有关人员参加学习,并把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时反馈,以便做好课务和教室安排。
上海市教委安全办
市学校安全咨询服务中心
回 执
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姓名 | 性别 | 工作部门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请于
上海市学校安全咨询服务中心(瞿溪路350号19楼,邮编:200011)
联系人:冯志祥、杨耀昆
电话:53070054,13301612611 传真:5307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