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实验中心:
2011年度学校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1.申请人提交《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申请书》至学院,由学院评审、排序后在2011年10月30日前报设备处。
2.设备处在11月10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布立项项目。
3.具体申报事项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联系人:谢志发
电话:54345245、62232092
邮件:zfxie@admin.ecnu.edu.cn
附件:
1.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管理规定gd.doc
2.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申请书sqs.doc
设备处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