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3浏览次数:8

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工作正常开展,现就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实验室工作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三废”等安全管理制度。

2、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组织力量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一切水、电、气阀、门窗。

3、国庆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进一步完善有关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开放登记工作;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确保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主任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各实验室、机房的门钥匙不得擅自外借。同时加大对危险品储存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报警、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4、高度重视建立实验室管理台帐,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放射性物质台帐等。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台帐,要明确保管人,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禁止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实验室人员必须明确并知晓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和危险点。假期暂停剧毒品、钢瓶、放射品的申领。

5、国庆期间实验室废弃物仓库开放时间如下:中北校区:101日(周二) 14:00-16:00闵行校区:103日(周四) 13:30-15:30,请各实验室将经过预处理的化学废弃物按照所在校区开放时间集中送贮。

6、各单位应加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盗、维修保养等措施。

7、各单位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同时报设备处、保卫处。

 

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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