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4年上半年剧毒化学品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剧毒化学品严禁私自购买(或接受)。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凡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需使用剧毒品的单位应提前上报本学期的使用计划,以便设备处汇总后订货采购。
请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学、科研工作的安排,填写剧毒化学品使用计划表(附件),并于3月7日前反馈至校药品室。
中北: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62232434
E-mail:xqding@chem.ecnu.edu.cn
闵行:联系人:赵昭
联系电话:54340138
E-mail:zzhao@chem.ecnu.edu.cn
设备处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