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就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实验室工作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三废”等安全管理制度。
2、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组织力量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一切水、电、气阀、门窗。
3、国庆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进一步完善有关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开放登记工作;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确保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主任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各实验室、机房的门钥匙不得擅自外借。同时加大对危险品储存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报警、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4、高度重视建立实验室管理台帐,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放射性物质台帐等。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台帐,要明确保管人,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禁止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实验室人员必须明确并知晓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和危险点。假期暂停剧毒品、钢瓶、放射品的申领。
5、国庆期间实验室废弃物仓库正常开放:中北校区:周二/周五 14:00-16:00;闵行校区:周二/周四 13:30-15:30,请各实验室将经过预处理的化学废弃物按照所在校区开放时间集中送贮。
6、请梳理、排查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目录见附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使用时严格遵守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并将清单报送至设备处sbc@ecnu.edu.cn。
7、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报设备处。
设备处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