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3浏览次数:17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流程的通知

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仪器设备家具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账物相符,为后续常态化的年度资产盘点核查做好基础工作,经研究决定,特就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如下:

1、各单位需明确资产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设备家具的配置、申购、使用和调拨、报废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并落实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应为学校正式职工(含学校一级代理),以便有身份登录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一个或多个资产管理员。请填写附件回执并及时反馈至设备处。

2、自2015年起,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设备处不再为各单位申购的设备家具代办验收入账手续。请各单位在收到所申购的设备家具并验收合格后,由领用人或资产管理员持购货发票(发票正面需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到设备处办理验收入账手续,以确保入账信息(如领用人、安置地点等)的详实、准确,并请及时将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粘贴在对应的设备家具醒目之处。

3、如果申购设备使用的是学校行政设备费等设备处名下经费,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领用人)在办理完资产验收入账手续后,凭验收单到设备处相关老师处开具支付凭证后去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4、设备处将全力做好业务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428 史老师  62451;闵行校区后勤综合楼101:张老师、刘老师 84240

特此通知,敬请理解和配合。

 

设备处

201539

附件: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