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5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第二期)共有75个项目参与评审,经过个人申请、单位审查、专家评审等流程,已经全部评审完毕,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因本期补贴额度有限,所有申请的仪器额度均有所调整,请通过评审的老师登录开放基金申请网站查询审批结果,最终补贴额度以网站通过评审的金额为准。
特别提醒如下:
1、通过审查的开放基金自付比例50%。例如专家评审金额为2000元,申请人需自付1000元,开放基金补贴1000元。
2、本次开放基金使用时间为一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4日,过期补贴清零。
3、申请使用金额不能超过专家评审金额,评审金额可在开放基金网站查询。在审批额度范围内,申请人请根据实际需求酌情缴费,可分多次缴费,一年期满后,补贴清零,不作退款处理。
4、开放基金专款专用,仅限于通过评审项目的仪器的使用,申请人不得随意修改申请使用的仪器。
5、开放基金仅限于通过评审项目本人使用,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后续开放基金申请资格。
6、 受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如有相关成果在国内外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请注明受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资助,英文名为:Supported by large instruments Open Foundation of East China NormalUniversity。
7、开放基金使用流程如下:
1) 从开放基金申请网站或设备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 目缴款单(有补贴) 》(附件2)
2) 用户至财务处缴费,并留存IC卡结算清单作为缴款凭据
3) 将IC卡结算清单和《缴款单》送至机组,使用仪器
4) 机组年底统一至设备处结算。
咨询电话: 赵杭美 54345247
设备处
201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