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3浏览次数:8

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院系、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6308号)》(附件1)要求,教技司将重点对高校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届时将通过抽查的方式入校现场检查。

请各单位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附件2)组织力量对本院系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并按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请各院系、实验室于926之前将《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报送至设备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fxie@admin.ecn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安全负责人签字)交至:闵行校区后勤综合楼109室。

联系人:谢志发/杨淑慧

联系电话:54345245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pdf

 附件3: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设备处

 201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