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6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第二期)共有64个项目参与评审,经过个人申请、单位审查、专家评审等流程,已经全部评审完毕,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请通过评审的老师登录开放基金申请网站查询审批结果,因学校开放基金经费有限,不能按照老师申请额度全额补贴,最终补贴额度以网站通过专家评审的金额为准。
特别提醒如下:
所有开放基金项目补贴须通过学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预约和使用仪器,否则无法享受补贴金额。
通过审查的开放基金自付比例50%。例如专家评审金额为2000元,申请人需自付1000元,开放基金补贴1000元。
本次开放基金使用时间为一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过期补贴清零。
申请使用金额不能超过专家评审金额,评审金额可在开放基金网站查询。在审批额度范围内,申请人请根据实际需求酌情缴费,可分多次缴费,一年期满后,补贴清零,用户自付部分可以继续使用,不作退款处理。
开放基金专款专用,仅限于通过评审项目的仪器的使用。用户如申请使用多台仪器,只要总额度不超限,补贴即有效。
开放基金仅限于通过评审项目本人使用,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后续开放基金申请资格。
受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如有相关成果在国内外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请注明受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资助,英文名为:Supported by large instruments Open Foundation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开放基金使用流程如下(具体使用流程请参考附件1平台使用手册):
登录“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查询仪器收费信息。
用户填写仪器使用信息,打印缴款单,至财务处缴费。
用户登录平台,上传缴款凭据,等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可以预约使用仪器。
年底设备处与机组统一网上结算。
政策咨询电话:赵杭美 54345247
技术咨询电话:陈岸庆 62232461
技术咨询QQ群:280221360
设备处
201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