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仪器设备家具管理办法》,各单位应对所属仪器设备家具进行年度化清查盘点,以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以及“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中资产信息的详细、准确。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17年度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特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成立盘点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资产盘点工作,认真做好实物盘点及核对工作。
二、具体流程如下:
1、各单位设备管理员从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按“固定资产盘点表”格式导出本单位资产的明细账目(Excel格式),以账对物逐一核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导出路径:登录“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卡片管理→资产清查→设备/家具/低值品日常清查→“清查数据导出(部门)”。
2、“固定资产盘点表”中的“现状”栏按“在用”、“已报废”、“待报废”、“有账无物”分别填写。其中“已报废”是指已办理报废手续但尚未核销的资产;“待报废”是指已不能使用但未办理报废手续的资产。
3、“固定资产盘亏表”只反映“固定资产盘点表”中有账无物的资产,同时填写盘亏原因。
4、“固定资产盘盈表”填写因各种原因产生的有物无账的资产,如:未及时登账、捐赠、自制、抵债、易物等,同时填写盘盈原因。
三、单位自查结束后,各部门管理员核实清查结果,将清查数据按照系统模版的格式导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进行资产数据修正、更新。
导入路径:登录“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资产清查→设备/家具/低值品日常清查→“清查数据导入(部门)”。
四、各单位导入数据经设备处审核后,部门设备管理员打印各盘点表,并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12月1日前报送至设备处备案,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hyliu@admin.ecnu.edu.cn。
五、此次清查以单位自查为主,清查基准日为2017年10月1日。自查结束后,设备处将组织进行抽查。
联系人:刘海燕 24284240(内线84240)/ 54345248(拨全号码)
附件:
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书.doc(样表)
2.固定资产盘点样表(盘点表、盘盈表、盘亏表).xls(样表)
设备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