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废旧气瓶专项处置的通知

发布者:任倩琳发布时间:2026-06-30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气瓶使用、存储安全隐患,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组织开展实验室废旧气瓶专项处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对象

本次专项处置针对校内所有实验室符合以下情形的各类气瓶:

1.长期闲置气瓶在实验室存放时长超过一年、长期未投入使用的气瓶

2.标识模糊气瓶。瓶体铭牌、标识模糊或完全缺失,无法辨识气体种类、制造信息及定期检验年限的气瓶。

3.状态异常气瓶存在超期未检验、安全附件损坏或缺失等不合格气瓶。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立即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全面自查,逐一核查气瓶使用、存储、检验及闲置情况,确保所有符合处置条件的废旧气瓶全部纳入本次专项处置范围,切实消除各类气瓶安全隐患。

三、处置流程与时间安排

1.各单位排查出的废旧气瓶,应优先联系原供应商退回处置;若原供应商注销、失联或无法配合合规处置的,统一交由学校集中委托处置公司处理。

2.需委托学校统一处置的废旧气瓶,请实验室填写《实验室废旧气瓶处置申请表》(附件),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至实验室与装备处(闵行校区办公楼323室,普陀校区办公北楼5104),等待处置公司上门回收。

3.本次委托学校统一处置的废旧钢瓶,不向实验室收取任何处置费用,但是废旧气瓶原有押金(若有)不予退还。本次专项处置工作计划20267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人:陈徐强

联系电话:54345245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6年6月30日

附件:实验室废旧气瓶处置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