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校危险化学品的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任倩琳发布时间:2026-07-23浏览次数:11

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压实安全责任,整治违规存储、使用等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全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剧毒化学品由学校集中管控,存放专用库房各实验室严禁私自存放剧毒化学品(具体品类详见附件清单)一经查实,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依规追责问责

二、实验室内的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具体品类详见附件清单),严格执行专人负责、专柜存储、双人双锁、全流程台账管理制度。

三、所有危险化学品采购、入库、使用、废弃处置全流程须通过助理系统全程扫码登记如实记录,确保账物相符,来源、流向全程可追溯。严格执行危化品存量容量管控标准同一防火单元内,危险化学品(不含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原则上不应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或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5L或25kg

四、严禁违规存放、混存、超量囤积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通风柜、实验台下柜体等点位,对长期闲置过期及遗留废弃的化学品,须立即组织实验室人员完成清理整治。

五、各实验室负责人为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须全面排查化学品存储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隐患及时整改、管控到位。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6年7月23日

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名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