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压实安全责任,整治违规存储、使用等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全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剧毒化学品由学校集中管控,存放在专用库房。各实验室严禁私自存放剧毒化学品(具体品类详见附件清单),一经查实,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依规追责问责。
二、实验室内的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具体品类详见附件清单),严格执行专人负责、专柜存储、双人双锁、全流程台账管理制度。
三、所有危险化学品采购、入库、使用、废弃处置全流程必须通过助理系统全程扫码登记、如实记录,确保账物相符,来源、流向全程可追溯。严格执行危化品存量容量管控标准:同一防火单元内,危险化学品(不含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原则上不应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或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5L或25kg。
四、严禁违规存放、混存、超量囤积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通风柜、实验台下柜体等点位,对长期闲置、过期及遗留废弃的化学品,须立即组织实验室人员完成清理整治。
五、各实验室负责人为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须全面排查化学品存储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隐患及时整改、管控到位。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