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不断提升我校实验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的改进、设计、开发与研制能力,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管理规定》(附件1)启动2017年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实验教学所需的仪器设备(含软件)的自行设计、开发、研制或改进等。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为本校从事实验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在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2、项目申请人历年累积未结题项目不得超过1项;
3、作为项目申请人当年度申请项目不得超过1项;
4、与往年立项项目研究内容重复的不予立项或申报。
三、项目周期与经费支持
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验收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度的12月底,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将于立项后一次性下达,本项目不能支持的部分建议自筹。经费使用须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验收
设备处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
五、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份)提交至设备处(闵行校区后勤综合楼109室),电子版发送至shyang@admin.ecnu.edu.cn。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3.设备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后进行公示。
联系人:谢志发 杨淑慧
联系电话:54345245(85245)
设备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