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和高效运转,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学校制订了《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华师实设〔2019〕3 号]。经过对各单位提交的大型仪器维修申请从仪器的年平均使用机时、开放共享率、开放共享服务收入、大仪管理成效等指标进行评定,确定大仪开放共享维修基金资助比例,剩余部分依据成本分担原则由机组自付。
现对本次维修基金拟资助1台(套)仪器设备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设备名称 | 所在单位 |
1 | 核磁共振谱仪 | 上海分子治疗与新药创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平台 |
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6日(星期二)16:3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洪家祺
电话:54836195/6223209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