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岸庆发布时间:2020-12-04浏览次数:975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每年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科委等上级单位会对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推进学校相关仪器设备实现“满负荷、长寿命、高产出”的使用目标,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华师实设〔20194]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对各单位的奖励依据,请各单位予以重视。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各单位负责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的填报工作。

2、实设处和科技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和审核。

3、实设处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各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成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二、考核范围

1、设备价值范围:单价或成套价值超过50万元

2、设备入账范围:入账时间为201911日前

3、效益考核时间:考核2019年度(201911-20191231日)的使用情况

三、考核内容

本次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结果由两部分组成:使用效益基础数据单位管理服务成效

第一部分: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基础数据填报。采用仪器负责人线上填报、单位管理员审核、职能部门复核的方式,生成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得分。仪器根据使用方向分为科研类、教学类、公共服务类三类,每台设备只能选定一个类别进行考核。依据三类设备侧重点差异制定了相应的权重系数与量化的考核标准。单位所有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基础数据审核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平均分。

第二部分:单位管理服务成效考核。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及开放共享工作概况、大型仪器设备支撑产生的科技创新成效案例等进行综合概述。实设处将负责组织专家小组对各单位大型仪器管理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四、工作安排

1、机组填报:仪器负责人对所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年使用情况进行填报(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填报路径:登录“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卡片管理”->“大型仪器考核”->“考核数据填报”,填报自己名下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等相关信息。填报完成后,仪器负责人在“提交”页,点按钮“生成考核表”。生成考核表后,仪器负责人可以了解仪器的考核得分情况。如果发现得分异常,可检查是否有某项数据漏填或填报错误,修改数据后重新生成考核表。考核表确认无误后,点“提交”按钮,提交后仪器的状态更新为“数据审核”,考核数据填报工作结束。

统计时段:201911-20191231

注意:

若有仪器设备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本次考核,请提供情况说明,并尽快与实设处联系。若有仪器设备负责人发生变更,请尽快与实设处联系更改。

单位负责人审核使用机时可以参考2019年度上报科技部的统计数据。

2、单位管理员填报:单位管理员负责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单位管理服务成效表》(附件一)。介绍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管理及开放共享工作概况、大型仪器设备支撑产生的科技创新成效案例等。大型仪器设备单位管理服务成效表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3、单位管理员审核:仪器负责人提交大型仪器考核数据后先由单位管理员审核。审核时可查看各项考核数据,也可以查看考核表。

4、职能部门审核: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技处、教务处对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全面核实和评审,复核结果将反馈至单位确认。最终考核数据以职能部门审核认定为准,最终系统形成《华东师范大学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汇总表》。

5、各单位将签字盖章版《华东师范大学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汇总表》和《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单位管理服务成效表》交至实设处,电子版发送至jqhong@admin.ecnu.edu.cn

6、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采取查看材料、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审等方式,对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成效进行评审。

四、时间安排

127-1231日,仪器负责人填报、单位管理员填报及审核。后续职能部门将进行数据复核,并由实设处组织专家评审。


联系人:洪家祺

联系电话:62232092/54345247

电子邮箱:jqhong@admin.ec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124


附件一、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单位管理服务成效表.docx

附件二、《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华师实设〔2019〕4号].pdf

附件三、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