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陈岸庆发布时间:2021-05-26浏览次数:944


各单位:

为深化我校实践教学改革,鼓励、支持实验室工作人员及相关教师重视实验仪器设备研制、实验技术与实验方法研究、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与创新,现启动2021年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立项内容及遴选标准

1.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面向我校在编在岗实验技术人员申报;每人每次限主持申报1项。

2.项目研究内容应为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的研制、技术改造、功能扩展、开发,实验技术、测试方法的研究与创新及综合性实验项目的开发,相关实验教学软件的开发,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具有显著效益及鲜明特色的管理成果等。

3.项目内容应与实验室工作、实践教学密切相关,具有教学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实用性。

4.评审时将充分考虑项目成果,鼓励实物、软件和专利形式。

二、项目周期与经费支持

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纯软件类项目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其他类型项目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最终立项金额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项目经费由实验材料费、加工测试费、设备费、交通费和办公用品费组成,其中交通费和办公用品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5%,本项目不能支持的部分建议自筹,经费使用须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成果与验收

实验室与装备处将组织专家组采取现场考察、集中答辩和演示等验收鉴定方式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水平、可靠性、安全性及综合效益等。

、延续申请资助项目

2020年度受资助且未结题的项目中,若个人考虑项目具备进一步培育价值,须再次提交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获得资助,其中项目名称和研究方向应与2020年度受资助的项目保持一致;最终能否延续立项及经费由专家评审意见决定。

五、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实验室与装备处(中北校区办公北楼5104室、闵行校区办公楼323室),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qchen@admin.ecnu.edu.cn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610日。

3.实验室与装备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后进行公示。

联系人:陈徐强

联系电话:62232451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附件2.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2021版)




实验室与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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