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工作部署惯例,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含“六大专项”)或其他资金来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通专用设备),均需填报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为了尽可能全面地做好统计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今年仍将提前启动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明确六大专项含义,包括: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装备、信息、保卫、后勤、基建等)、“双一流”引导专项(发展规划部)、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教务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技处、社科处)、捐赠配比专项和高校管理改革绩效拨款;
2、请各单位或个人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申购管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填报2022年拟购置大型通专用设备的相关信息。(特别注意:已申报2021年购置计划但当年未执行且2022年仍计划购置的设备需要重新填报。)具体步骤见附件一;
3、请各单位统计2022年大型通专用设备的拟报废计划,填写附件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总表”中“计划处置数量”(注明拟报废数量即可),邮件发送至jqhong@admin.ec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2022年新增资产预算表总表(拟报废)---院系所”;
4、请于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填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进行填报。
5、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未纳入报废或新增计划的大型通专用设备将不允许报废或购置,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填报工作,按时完成填报。
6、温馨提示:鉴于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界定方法较为专业,建议单价50万以上的设备都进行填报,系统会进行区分是否需要填报。也可参照附件三“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国标)”。
联系人:洪家祺(62232092、54836195、15026797920)
戴 奇(54345248、18116150859)
邮箱:jqhong@admin.ecnu.edu.cn
附件三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国标).xls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