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7年度装备处归口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校内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任倩琳发布时间:2026-05-18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现启动2027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装备处归口负责与实验室建设有关的设备资料购置项目,包括教学、实验、实习实践等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项目须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政策范围,符合学校、学院双一流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

2.申报单位要紧密对接国家地方发展战略及重大需求,围绕“十五五”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切实保障基本办学条件

3.申报单位应兼顾当前重点任务和未来发展需求,统筹考虑各类资金支持因素,加强整体规划,制定一揽子建设计划,避免碎片化建设与多口径重复申报;

4.申报单位须开展项目建设的紧迫性、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会议纪要

5.项目不得列支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原则上单个项目申报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对于部分需求金额较小的项目,装备处将按照“性质相近、类型相同”的原则整合归并后打包申报。

6.单价5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集中立项论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编报工作。申报材料须内容完整,预算合理,目标明确。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1);

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

3.单价≥10万元的仪器设备需提供三供应商报价单;

4.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以上材料2026529周五17:00提交至邮箱:shyang@admin.ecnu.edu.cn。

、申报安排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实行开放申报、项目库管理模式。装备处将组织开展申报项目的初步评审,坚持统筹兼顾、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上报与实验实践教学紧密相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2027年度未安排预算的项目将作为项目储备纳入学校项目库管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淑慧54345246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265月18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docx

附件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